近日,湖北省十堰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十一次會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涂明安代表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該市2009年經濟責任審工作在加強干部監督、推進廉政建設和服務黨委政府決策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并會同市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審計部門相關負責人,共同商討部署該市2009年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五項措施合力推動該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現新的跨越。
一是要積極拓展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要從市委工作大局出發,科學安排審計計劃,合理確定審計對象。在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單位、任中領導干部和信訪反映較多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結合省經審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積極拓展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制定辦法,嘗試對縣市區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政法委書記、工業園區主任等進行審計。
二是要堅持做到把問題查深查透。認真領會溫家寶總理的“領導干部的權力延伸到哪里,審計監督就跟蹤到哪里”和“三個更加注重”講話精神,認真領會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在省經審領導小組11次會議上講話精神。緊扣領導干部事業發展、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經濟管理、廉潔從政五方面,善于發現重大問題,善于發現規律性、共性的問題,審計要對領導干部要有觸動,從而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政績觀,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
三是要嚴謹細致實事求實進行評價。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銳感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在抓好審計質量同時,要科學界定領導干部應負擔責任,要發揮好參謀服務作用,認真分析審計情況和評價情況,提出合理的運用建議,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報送黨委、政府及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該處理的要及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該澄清的要及時地加以澄清。
四是要不斷提升審計成果運用層次。運用審計成果要及時有力,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部門要密切配合和相互協作。堅持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任用過審計評價關、審計結果關和審計結論關,堅持多層次通報審計情況,堅持聯合督辦促審計問題整改。對重大問題要進行問責,該移交的就要移交,該查處的就要查處。通過審計促進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歸納整理一些共性的問題,從制度、機制的層面向領導提出建議意見,供領導作決策參考。
五是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及時補充完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機構,定期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加強對工作開展情況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整改,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在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經費上保證,促使審計部門更好發揮作用。同時,還要加強對縣市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上的難題,促進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平衡協調發展。(唐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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