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領導指示,3月2日,云南省民政廳召集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等相關部門,召開了抗旱救災捐贈資金分配方案協調會。會上,水利、農業、林業部門通報了全省抗旱救災面臨的困難和災情發展情況;民政部門通報了全省抗旱救災捐贈情況,截至2月23日,省接收救災捐贈辦公室、省紅十字會和省慈善總會共接收到社會各界認捐資金3.16億元。截至3月4日,實際接收到賬捐款2.03億元。 為做好全省抗旱救災捐贈款物的監管工作,云南省審計廳提出了五點建議:一是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部門應嚴格執行《云南省救災資金管理辦法》,并按確定的原則和重點進行管理和使用,不得在捐贈款物中提取和開支工作經費。二是各部門對抗旱捐贈款物的監管應做到齊心協力、齊抓共管,以確保捐贈款物的安全完整,真正用于災區災民。三是應將省接收救災捐贈辦公室、省紅十字會、省慈善總會收到的捐贈款物,納入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做到重點突出、統籌兼顧。四是救災捐贈辦公室應積極催收認捐金額,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其用于抗旱救災第一線,使捐贈款物發揮最大效益。五是接收捐贈款物的部門應注意統計口徑,不能出現重復統計、遺漏統計的問題。(張凱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