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審計工作、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及全省審計系統“制度落實和質量建設年”活動要求,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廉政建設,監督審計人員落實審計工作紀律,推進審計機關反腐倡廉工作,甘肅省張掖市審計局出臺了《審計人員執行審計工作紀律回訪調查辦法》。 《辦法》規定了回訪調查的時間、范圍、對象、內容、結果報送及回訪調查方式等?!掇k法》中要求嚴格處理發現問題的責任人,對發現的問題,經調查核實,視情節輕重,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在被審計單位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要如數退還。 該《辦法》的出臺進一步落實了審計工作紀律的責任。審計組長對審計組執行審計工作紀律情況負總責,對回訪調查中有意見反映的,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相關責任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合格;對發現違反規定的現象不制止、不查處、一報告,甚至包庇姑息和造成惡劣影響的,對審計組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組織處理或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張曉利 梁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