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服務恢復重建項目建設,促進災后恢復重建目標順利實現,四川省南江縣審計局在搞好對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實施全程跟蹤審計的基礎上,采取“三結合”措施,進一步深化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審計。
一是與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相結合。在每年的財政審計以及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時,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作為一項主要的審計內容,以揭示存在的問題,促進管理的規范化。
二是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在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資金項目的決策依據、程序及其效益情況,作為評價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之一,以揭示災后恢復重建資金運行中的領導決策問題,促進決策的科學化,從根本上保證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科學、有序的管理和使用。
三是與專項調查審計相結合。在對重點資金進行審計的基礎上,為保證災后恢復重建資金能夠安全運行,有選擇地安排項目資金專項審計調查,重點關注有無資金虛假配套、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保障資金的安全性。(楊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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