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審計廳下發了《全省審計機關學習貫徹落實修訂后〈審計法實施條例〉的指導意見》。
《意見》強調,學習貫徹落實修訂后《審計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審計機關全面履行職責,加強審計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是審計機關創新工作思路,規范審計行為,堅持依法審計,發揮“免疫系統”功能的重要依據;是審計機關貫徹落實《法治湖北建設綱要》,統籌審計工作發展,提高審計執行力的重要途徑。全省審計機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把《條例》的學習貫徹落實擺到審計工作的重要位置。
《意見》指出,修訂后《條例》是在200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基礎上對依法審計的具體細化,明確了審計機關監督的具體范圍,規范了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權限,加強了對審計機關的監督,解決了審計執法中的疑惑,《條例》修訂后必將推動審計工作的科學發展。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認真學習修訂后《條例》的主要修改內容,把握重點,領會其精神實質,著力推進《條例》的貫徹落實。要以學習培訓為抓手,在學深、學透、學活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和領會《條例》的主要內涵,明確《條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切實履行好法律所賦予的監督職責;要以宣傳報道為抓手,充分發揮地方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條例》的具體內容和意義。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實施過程中,要做到邊審計、邊宣傳、邊講解,使被審計單位更加理解支持配合審計工作,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為《條例》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要以依法審計為抓手,堅持“五個堅定不移、七個正確區分、八個慎重對待”執法理念,緊密圍繞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條主線,統籌全省審計工作發展,按照《條例》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加大對財政資金、擴大內需新增投資項目和資金、重點工程項目的跟蹤審計,對事關民生的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就業、住房、扶貧、“三農”等民生資金的全面審計,提高審計執行力,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做出積極貢獻;要以質量管理為抓手,在強化審計監督的基礎上,逐步探索適合當地實際的規范化建設制度,將審計計劃、審計實施、跟蹤審計等環節中的各流程進行細化,統一工作標準和程序,大力推進審計執法操作標準化。同時要找準審計執法的關鍵環節,加強審計風險動態監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審計風險,切實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成果水平。(宋燕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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