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政府采納審計建議,責成區國資局制定了《揚州市邗江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邗江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基礎工作規范》和《邗江區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出租招租規則》等三項國有資產管理文件,進一步規范了全區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近年來,該區審計部門在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審計的過程中,發現部分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中存在未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帳、購置固定資產入賬不及時、房租收入未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等共性問題,并提出了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對全區國有資產特別是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集中進行管理的審計建議。
在出臺上述三項文件的同時,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專題研究后,該區國資局將對全區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視同行政機關管理的黨群機關和社會團體組織)的房產、土地及本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持有的股權進行歸集,實現國有資產統一集中管理。在此基礎上,在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部署下,該區組建了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主要從事投融資、擔保、行政事業單位閑置資產及經營性資產運作、銀行打包資產管理等業務,實現政府資產資本化。自此,該區國有資產實現了集中管理的模式,走上了規范化、產業化之路。審計中發現的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將從源頭上得到控制。(張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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