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落實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和《審計署2010年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湖北省十堰市審計局對2010年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了科學謀劃,確定把2010年確定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范年,在具體工作中做到“五個堅持”,力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現新跨越。
一是堅持突出重點,不斷深化審計內容。根據《十堰市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目錄及分類管理辦法》,堅持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突出對任中領導干部審計;突出對財權、行政權相對集中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突出對群眾反映強烈和信訪舉報領導干部審計;突出對擬調整和擬提拔對象領導干部審計。
二是堅持創新手段,有效提高審計質量。將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等常規審計結合起來,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減少重復監督。認真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工作實施方案,使審計內容具有針對性,重點突出。繼續從領導干部權力運行入手、從單位業務特點入手、從有關聯的二級單位和行業協會入手,深入查處各種問題。充分AO及相關成熟軟件,采集、轉換電子數據,分析、篩選導入的數據,發現更多審計線索,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堅持客觀公正,認真搞好審計評價。注重從審計任期內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部門單位事業發展情況、企業經營發展情況,評價領導干部經濟和事業發展責任;注重從審計任期內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經濟法規政策情況,評價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責任;注重從審計任期內重大投資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專項資金分配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審批手續、決策效果情況,評價領導干部科學決策責任;注重從審計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評價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責任;注重從審計對所屬部門、單位內部管理控制情況,評價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責任;注重從審計任期內個人廉潔自律和履行“一崗雙責”的情況,評價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責任,有效規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四是堅持凡果必用,充分運用審計成果。進一步抓好《十堰市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辦法》的執行力度,不斷完善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五部門協作辦案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和查處力度。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經濟責任審計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逐一落實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該做出組織處理的堅決處理,該移交司法機關的要及時移交。各成員單位要互通審計成果利用情況,及時反饋成果利用進展。審計機關還要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歸納整理,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為黨委、政府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服務。
五是堅持密切配合,加大審計通報和審計整改力度。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五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執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辦法》和《十堰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整改辦法》。繼續加強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通報,從而警醒教育領導干部,提高他們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五部門聯合檢查督辦促整改機制,確保審計查處的問題得到實實在在的整改。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組織五部門對被審計單位開展一次全面審計整改大檢查,力促審計發現的問題引起被審計單位的領導重視,使之得到有效整改。(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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