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蘇省蘇州市滄浪區審計局對滄浪區解放東路社區服務中心建設項目進行了全程跟蹤審計。在跟蹤審計環節中,該局重點關注了前期的監理合同。經審核發現如下問題:一是在原監理合同中,簽訂的監理費是根據中標概算6500萬元為基數核定的,監理費為120萬元;經審計復核,實際測算的概算金額為5000萬元。二是原監理合同中,將土建與裝修工程分為兩個合同。項目監理收費是按照超額累計遞減來計算的,即單個合同價越高,超出部分的收費越低;將一個工程分為兩個合同后,雖造價相同,但監理收費較一個合同高。 針對以上問題,滄浪區審計局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要求項目主管單位與監理公司重新訂立合同。一是建議將原合同中的計費基數調整為按實際決算計費;二是建議將裝修和土建兩個合同合并為一個監理合同,統一計算監理費用;三是建議對監理方提出制約性條款,為獲取跟蹤審計數據打好基礎。項目主管單位及時采納了審計建議,通過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認真落實審計建議,合計為政府節約監理費用30余萬元。(金一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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