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黑龍江省綏化市審計局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合理界定責任、突出重點內容、關注績效情況的原則,探索實施縣委書記縣長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發揮了科學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維護團結、促進發展的作用。
一是堅持合理界定責任原則。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通過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合理界定縣委書記、縣長的經濟責任,力爭做到“有權必有責,權責要統一”,增強縣委書記、縣長的責任意識、團結意識。針對縣委在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中肩負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職責,縣委書記是其所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第一責任人的實際,把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重大經濟決策情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情況、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效果等作為縣委書記的經濟責任。把對縣委重大決策事項的落實和執行情況,任期內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項指標變動情況,地方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組織管理情況等作為縣長的經濟責任。
二是堅持突出重點內容原則。把事關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作為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重點內容,對財政收支情況、重大經濟項目運行情況、重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節能減排政策落實情況、民生建設運行情況、政府資產負債情況、與經濟活動相關的管理制度建立執行情況進行重點審計,從而對縣委書記、縣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作出合理評價。
三是堅持關注績效情況原則。在開展縣委書記縣長經濟責任同步審計時,不但關注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合法性,而且更加關注經濟活動的效益性,對重大經濟決策、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的管理績效、經濟績效、生態績效和社會績效進行評價,增強縣委書記、縣長的發展意識,促進科學發展觀和上級各項重大決策的有效落實。(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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