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指導、規范績效審計業務行為,確保明年績效審計工作步入加快推進、普及提高階段,江蘇省常州市審計局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審計準則,總結本局及國內外績效審計工作經驗,在征求多方意見的基礎上,近日出臺了績效審計操作指南,對績效審計的概念、目標和有關操作事項作出明確。這是今年該市為推進績效審計工作,在市委市府“兩辦”推出《關于加快推進績效審計工作的意見》文件后的又一大舉措,對加快推進績效審計工作、指導審計業務操作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指南共有九章37條,由總則、審計項目的選擇、審前調查、審計實施方案、審計標準、審計證據、審計方法、審計報告以及后續跟蹤檢查組成,突出了績效審計工作的特點,為項目選擇和審計目標的確定提供了基本思路,為審前調查以及審計實施方案等審計準備階段的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工作框架,對財務數據、業務數據、經濟數據以及第三方證據的采集和運用作出了初步規范,對績效審計中采用的各種非常規審計方法以及審計評價、審計建議等應當注意的事項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如在審計報告環節,對審計報告的格式、審計評價、審計建議作出了基本規范,提出了審計事項涉及多個審計對象時,可以就問題較為突出的職能部門、單位出具管理建議書,根據需要,可以要求被審計單位書面提供落實審計建議的整改計劃,對審計指出的有關問題、擬采取的措施、整改時間等作出書面計劃或承諾等意見,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和指導性強的特點。( 王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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