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轉型,今年來,安徽省蚌埠市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2009年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結合蚌埠市水利工作職責,把對蚌埠市水利局原局長李寶宣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作為經濟責任績效審計的重要試點項目,積極嘗試開展經濟責任績效審計。此次審計重點關注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經濟和事業發展情況。主要了解任期內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計劃和主要業務工作完成情況,結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評價目標任務完成效果,對未完成的事項了解分析未完成的原因。二是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情況。結合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和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并予以評價。關注任期內所制定的政策是否與國家或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方針政策相違背,以及重要國家政策和財經法規的執行情況。三是重要經濟決策情況。關注決策管理和重要項目決策情況,從決策程序的規范性及決策執行的有效性兩個方面進行審計并予以評價。四是水利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建設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通過抽查重點建設項目,關注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造價、工期的控制效果,有無管理不善、決策失誤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嚴重損失浪費和國有資產流失等重大問題,分析評價項目建設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影響。五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以及對所屬單位的管理監督情況。六是被審計領導干部遵守廉政規定情況。
此次審計,按照審計工作轉型的要求,拓展了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和內容,以引導和促進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為目標,切實把握經濟責任審計重在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主要特征,改變了以往審計內容以財政財務收支為主的狀況,努力實現經濟責任審計由微觀向宏觀、由合規向績效、由批判性向建設性的轉變,使審計評價和所揭示問題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關聯度更加緊密;努力提升審計結果的綜合運用價值。(王月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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