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安徽省巢湖市審計局采取四項措施,不斷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主要內容是:
拓展審計范圍,減少監督盲區。一是將擁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決策權的黨委負責人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范圍;二是將在縣區任職、屬于市管干部的公檢法部門、中心鎮、省示范中學負責人等副處級領導干部納入審計范圍;三是將村、社區負責人納入審計范圍。
加強任中審計,實現事前監督。全市任中審計占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的50%以上,其中無為縣達到61%。
豐富評價內容,體現權責對等。將投資審計、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結合起來。一是關注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建設項目、物資購置等方面內容;二是關注審計對象的經濟決策效益情況。
嚴肅責任追究,強化體制保障。日前,該市紀委、組織部、審計局聯合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整改情況檢查辦法,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紀檢、組織部門將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誡勉談話或問責。居巢區出臺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暫行辦法,明確依據審計結果評價干部履職情況。(江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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