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來,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審計局在審計工作中,扎實推進審計整改,堅持審計監督與整改問效相結合,進一步拓展審計領域,增強了審計效果,提高了審計機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健全組織,完善制度。為了進一步解決審計決定執行難和屢審屢犯的問題,促進審計成果的有效運用,今年2月,該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審計結果執行組,加強對審計整改執行工作的領導,用制度保證審計整改的落實。該局在每季度末定期召開審計結果執行情況分析會,及時總結提煉審計成果,促進了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建立。
跟蹤問效,規范管理。該局統一制定了審計整改情況反饋表,明確告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指出的問題和整改時限。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在7日內完成整改;對需要調查研究,落實責任的,要求在30日內完成整改;對客觀上存在整改難度的,要求說明原因和下一步打算。同時,該局實行審計結果執行落實情況備案審核制。在審計結果執行落實期滿十日內,審計組將審計結果執行落實情況報送綜合科,由綜合科按審計結果文書逐一核實確認,記入臺賬。對已到規定期限未整改落實的事項,由綜合科向有關業務科發送催辦通知書,由有關業務科及時監督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反饋綜合科。
齊抓共管,落實責任。該局積極開展與有關部門的協作與配合,靠齊抓共管,敦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例如:對檢查存在問題較多的村干部經濟責任和財務收支審計中,與農業、紀檢、監察部門互相配合,三年來共查處整改違紀違規資金6691萬。對用集體資金列支業務招待費、村賬鎮管落實不徹底等問題,落實相關整改建議13項,也為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了相關資源、信息,更好地發揮了審計部門的監督與服務職能。同時,為了鼓勵先進,鞭策落后,該局還將審計結果執行落實情況通過審計動態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此舉也有效的督促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視程度,通過檢查發現被審計單位的整改率達到90%以上,有效的促進了審計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實。(尹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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