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邳州市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格財經紀律,推進依法行政,確保審計機關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能,維護審計決定的嚴肅性,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邳州市人民政府結合邳州市的審計工作實際,制定了《邳州市審計決定落實實施辦法》,該辦法主要內容有:
建立審計決定協助執行機制。對不執行、不完全執行或拖延執行審計決定的被審單位,審計機關可以提請公安、檢察、監察、財政、稅務、價格、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予以協助,被提請協助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及時協助執行審計決定。
實行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公告制度。審計機關要有選擇、有重點,對因教育后仍不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惡劣者應向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發揮社會監督的力量,利用媒體等有效形式,形成要求整改、追究責任和執行審計決定的強大社會輿論。同時,對執行審計決定好、問題整改好的被審計單位也可以公告予以表彰,使其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應。
確定審計決定專題匯報制度。審計機關應將重要事項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必要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可將重要事項審計決定的落實列入政府督察范圍。
完善審計機關內部控制制度。首先建立審計進展情況報告制度。審計項目負責人要向審計機關及時報告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及時關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其次建立項目年終考核制度。項目考核要納入年終綜合評價中,并且與審計集體和個人的評獎評優緊密聯系起來,以增強審計人員對審計決定執行的高度責任感和積極性。
加強審計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由于部分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對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學習和認識不足,往往造成執行審計決定缺乏嚴肅性和積極主動性。為此,該辦法中規定,要進一步加大對機關單位、領導干部及財務人員進行審計法規知識教育的力度,增強依法接受審計決定的意識,為審計決定貫徹落實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張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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