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泗洪縣審計局為加強對聯網審計系統的維護和管理,確保聯網審計系統的安全、可靠和穩定運行,充分發揮聯網審計的功效,根據網絡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了泗洪縣審計局聯審計系統管理暫行辦法。
該辦法一是明確了全縣聯網審計系統的管理部門,并配備系統管理員,負責聯網審計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協調、指導以及監督等各項工作。二是明確了審計分析服務器的操作人員,除了系統管理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登錄審計分析服務器或對審計分析服務器進行操作。三是規定了所有聯網審計項目的管理人員以及負責項目的建立、編號、電子數據分配等的人員。四是要求凡涉及聯網審計的項目必須使用聯網審計系統,同時應加強對聯網審計系統的研究,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不斷提高聯網審計系統的使用功效。五是對加強網絡安全管理方面作出了規定,要求未經許可,不準在聯網審計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光盤等,嚴防計算機病毒入侵。六是對計算機資料的保密紀律作出了規定。
通過制定該辦法,可以使聯網審計系統發揮更好的作用,扎實推進聯網審計工作。(熊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