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格審計執法,加大審計執法力度,今年以來,山西省侯馬市審計局在審計工作中實行“審計項目集體審定制”,形成了一個集體審定、共同決策的良好執法工作機制,從而提高了審計執法效果。
其主要做法是:審計組審計事項結束,提出審計報告,征求被審單位意見后,遞交審計業務會議共同對審計報告中發現的問題、引用的法律、法規、處理處罰的幅度進行審定。參加人員包括審計組人員、業務科室負責人、法規復核人員、辦公室人員、分管領導、主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在會議上要對審計組發現的問題、處理處罰幅度、法規復核、文書規范進行共同審定。在此基礎上,審計機關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書。實行審計項目集體審定制,減少了工作環節,提高了工作效率;實行審計項目集體審定制,杜絕了跑冒滴漏和以審謀私問題的發生;實行審計項目集體審定制,嚴把了審計質量關,降低了審計風險,從而收到了良好的審計執法效果。(羅要武 葛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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