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棗陽市審計局在今年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部分單位和部門隨意出售、出租國有資產,國有資產收入體外循環,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針對這一問題審計部門向市政府作了專題報告,并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近日,棗陽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根據相關的法規政策,并結合實際,出臺了《規范國有資產處置及收入的管理辦法》,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該《辦法》規定了國有資產處置的程序要求。一是處置實行報批制,各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處置國有資產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任何單位和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不得利用國有資產抵押貸款,不得以國有資產直接抵償債務。二是方式實行規范化,申請處置的資產必須以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底價,采取拍賣、招標、掛牌或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公開轉讓。資產處置收入不準設置過渡性賬戶,一律全額上繳財政專戶,市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局憑有關繳款手續下達資產處置批復。三是變更實行登記制,資產處置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土地、房產、工商、車輛管理等部門必須憑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的資產處置批復文件辦理國有資產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違規處置國有資產的,屬無效轉讓,土地、房產、工商、車輛管理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變更登記手續。
該《辦法》同時規定了國有資產處置收入的管理使用。明確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全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統籌用于繳入單位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新增固定資產的購置、大型設備等固定資產的維修、養護等。
該《辦法》還嚴肅了財經紀律。嚴禁擅自轉移、處置國有資產;嚴禁隱瞞、截留國有資產處置收入,私設“小金庫”,久拖不繳和坐收坐支等行為;嚴禁挪用、私分或擅自用于職工福利。監察、審計等部門將切實加強對國有資產處置工作的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依法追究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處置國有資產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胡襄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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