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昆山市審計局以打造“陽光審計”為目標,積極轉換思路,不斷創新手段,提高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充分發揮了審計工作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
實施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陽光交接”辦法。該局以交接對象、交接內容、交接程序、交接雙方責任“四明確”為主要內容,促使上級出臺了《昆山市黨政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辦法》,通過13條具體規定,促使“離任者離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省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此以《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形式,在全省范圍作了專題推廣。
推廣民本審計“陽光公告”制度。該局已連續8年將涉民資金審計結果通過《昆山日報》、政務公開網站等媒體向全社會公開。如2008年,該局就先后兩次在《昆山日報》和黨政信息公開網站上公告了18項審計結果,涉及資金總額達92億元?!瓣柟夤妗敝贫葘⒚癖举Y金的運作情況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切實提高了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昆山市民的一致好評。
保障政府公共工程建設資金“陽光運行”。該局對工程立項、概預算編制、招投標、監理、施工、決算實行全過程跟蹤,對發現的問題與建設部門“聯手問責”。兩年來,共對核減率超過20%“警戒線”的49個項目進行了通報,并對涉及的37家施工企業、11位項目經理和3家監理單位進行了相應處罰,保障了政府建設資金透明、規范、有效使用。
以提高效能為落腳點,突出“陽光審計”特色。審計時效求“快”,及時做好暴雪災害、汶川地震等突發性事件審計,確保救災資金和物資規范運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審務公開求“新”,不僅通過媒體公布審計結果,還向全市各部委辦局主要領導定期贈寄《中國審計》,讓其了解最新的審計動態,爭取理解與支持。審計范圍求“廣”,前移審計關口,審計監督范圍覆蓋到預算執行、政府投資、行政權力履行等全過程,及時發現和有效遏制了一些共性問題。(王之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