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湖北省襄樊市審計局在完成了該市醫療保險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后,向市委、市政府上報了一份《應降低醫保住院病人個人負擔比例切實減輕群眾醫療負擔》的《審計要情專報》。該《要情專報》反映了該市醫療保險基金結余額過大,并且呈逐年增大的趨勢,同時個人的住院自付比例卻在30%以上,不符合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為此,審計建議相關部門應根據醫保資金收入、結余和支出情況應及時出臺降低住院病人個人負擔比例政策和相關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政策,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
近日,襄樊市醫保管理部門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出臺政策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待遇。醫保報銷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3萬元提高至8萬元;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10%。具體調整辦法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對同一個參保居民住院醫療待遇,最高支付限額由過去的3萬元提高到8萬元。報銷比例,一級醫院由過去的65%提高到75%,二級醫院由55%提高到60%,三級醫院由過去45%提高到50%,市外就醫由過去的40%提高到50%。在校學生的繳費額度,由過去的每人每年30元降低到20元。同時,還將繼續擴大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普通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的醫保覆蓋面。這些政策的調整,將使參保城鎮居民得到更多實惠。(潘武森 鄒明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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