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行蘇州市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引導和促進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近期,江蘇省蘇州市市委、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出臺了《關于新形勢下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秾嵤┮庖姟吠怀隽宋宸矫鎯热荩?BR> 完善聯席會議機制,創新干部監督管理新途徑。明確要進一步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推進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建設,不斷探索和創新干部管理監督與審計監督有機結合的新途徑,有步驟有計劃地在全市推行領導干部離任“陽光交接”制度。
突出重點應審必審,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管理。《實施意見》要求組織、審計、國資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商,根據新情況新要求對審計范圍、委托原則、力量組合、組織實施等方面做出更加合理的調整和安排,科學確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做到重點突出、有機結合、前移關口,強化對各經濟開發區黨政領導的審計監督,保障經濟責任審計監督不留盲區。
豐富深化審計內涵,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實施意見》要求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以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為指引,關注領導干部決策權、執行權和資源分配權等權利運行情況,借鑒地方黨政領導經濟責任審計捆綁環境績效審計的工作模式,深化審計內容,加大審計力度,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強化審計結果運用,試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實施意見》要求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機制,明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方面的職責,規范成員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在一定范圍內試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推進民主法制進程,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加強內部審計指導,形成立體審計監督體系。《實施意見》要求各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要按照中央五部委精神加強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地要做好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建立健全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為推進蘇州城鄉一體化改革、構建和諧社會發揮發揮審計的作用。(顧 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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