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和中共寶應縣委《關于印發寶應縣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9—2012年)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遏制腐敗行為的發生,寶應縣審計局近日印發了《審計廉政風險點預防及控制辦法》。 《辦法》對本機關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提出了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明確了審計廉政風險點預防和控制的重點以及廉政風險點的主要表現 ,建立了以崗位為點、程序為線、制度為面,環環相扣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把廉政風險點管理延伸到工作的各個崗位,確保權力運行到哪里,風險防范措施就跟進到哪里,構建了嚴密的清正廉潔的“防護網”。特別對審計執法、財務管理、干部任用等重點環節實行了全過程監控,強調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真正用制度規范權力的運行。
《辦法》提出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并就如何做好審計廉政風險點預防及控制辦法提出了七個方面意見:一是加強教育的針對性。突出對重點對象、重點科室和關鍵崗位人員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火墻,確保關鍵崗位不失控、關鍵人員不出事。二是加強黨內監督。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嚴格按照《黨組議事規則》執行。三是加強專職監督。積極發揮派駐機構的監督職能作用。四是加強行政監督。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著力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重點事件、重點時期的監督和管理。五是加強群眾監督。認真落實審計公示制度、述職述廉制度和民主生活會制度。六是加強社會監督。注意發揮行風監督員的作用。七是加強責任追究。對貫徹執行不力,導致發生廉政風險行為的科室,除對當事人依照規定進行處理外,視情逐級追究科室或分管領導責任。(何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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