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昆山市審計局采取三項措施,不斷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在全省率先開展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能力培訓,舉辦昆山市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能力培訓班,全市領導干部、財務負責人、內審人員等230多人參加了培訓。會同市委組織部門制訂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能力培訓實施意見》,使能力培訓成為常態,有效實行審計關口前移,充分發揮了審計預警作用。二是在全省率先推行領導干部離任“陽光交接”制度,制訂《昆山市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辦法(試行)》。截止目前,已完成了51名離任正職干部離任“陽光交接”?!瓣柟饨唤印敝贫鹊耐菩?,得到了江蘇省審計廳的高度肯定,江蘇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以審計簡報的形式,向全省審計機關推廣該經驗,并榮獲了昆山市委頒發的“創新獎”,四川、山東等全國各地來昆學習“陽光交接”經驗的人數達145人,17批次。三是實行直接審計和委托審計相結合的新模式,對昆山市市直屬單位以下的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委托主管部門內審機構實施審計,審計結果報市委組織部和市審計局備案,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行全覆蓋。(徐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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