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阜新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決定》。該《決定》系統地規范了加強政府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加強審計監督工作、依法接受審計監督、加強對審計結果的跟蹤督查、加強審計機關和審計隊伍建設等五個方面內容。 《決定》明確規定實行市長領導下的審計領導體制,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和審計工作建議,隨時召開市政府專題整改落實會議,建立審計工作獎勵機制?!稕Q定》強調擴大審計覆蓋面,加強對各類經濟實體使用的財政性資金、集體性質經濟實體的審計監督,對專項資金實行經常性審計制度,對財政一級預算單位實行定期審計制度?!稕Q定》提出建立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機制,對重大審計事項和審計建議實行政府督查督辦制度,審計結果整改落實情況和督查督辦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部門年度績效考評內容?!稕Q定》提出要建設文明、學習、高效型機關,加強審計工作的精細化、科學化管理和審計信息化建設,完善審計內部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建立長效的培養人才和使用人才機制。 該《決定》的出臺,對于創造良好的審計執法環境,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力度,提高機關行政效能,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以及促進各項政策制度貫徹落實,將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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