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審計局針對目前各種財經法規政策修訂頻繁,新的法規較為分散查找困難的現狀,從探索審計法規合理運用入手,突出“新”、“廣”、“準”三字,將法規科工作職責進一步深化、細化,強化審計人員對相關法規的學習應用,為確保審計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鋪墊。 突出“新”字,定期將最新、最常用法規匯編成冊。由法規科牽頭,各個業務科室具體負責,分別按照部門預算執行、財政專項資金、政府投資審計等類別將最新的、最常用的法規發現后送局法規科匯編,然后通過OA發給每個人,供大家參閱,并定期專門組織學習,促進了審計人員快速準確運用法規。 突出“廣”字,擴大審計法規學習范圍。一方面加強對各種審計法規的學習,每個月由法規科安排集中學習一次,內容涉及到《審計法》、《湖北財稅法規制度匯編》、《財經審計法規匯編》等,審計人員結合工作實際,逐條對照,不斷擴展法規政策知識面,并不定期通過開展科室評比和知識問答等方式,強化學習效果。另一方面在審計業務工作中做到兩個“結合”,即:將“法規科工作”和“其他業務科室工作”相結合,每一個審計項目都安排相應的法規科人員參與,做好人員搭配和法規咨詢;將“發現疑點回頭找法規”和“對照法規查問題”結合起來,以審促學、學用結合,既加強對法規更加廣泛的學習、鞏固,又防止該查出的問題被遺漏。 突出“準”字,確保法規引用貼切、審計決定執行恰當。該局實行 “雙重會議復核”機制:一是推行審計復核前置。在審計報告征求意見之前,主審通過OA系統先將征求意見稿報請分管局長審核,由分管領導召集相關人員,為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中法規引用情況提前會診。二是召開審計業務會議為審計質量做最后把關。在復核中該局特別強調,嚴格按照違規資金的性質和金額大小,根據情節輕重,準確運用法規,給出的審計決定不僅要有理有據,還要具體化,并為被審計單位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以求真務實的態度,不斷促進審計質量控制更加細致、規范。(黃麗 付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