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濰坊市審計局不斷深化財政審計工作,積極從體制、機制和制度上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出建議,財政部門積極吸納,近日制定實施了《財政管理資金內部控制和監督辦法》,對財政管理資金實施無縫隙全過程監管,確保資金安全有效。
《辦法》確定,對財政管理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監督堅持“制度規范、全面控制、內部制約、重點控制、提高效率”五項原則,著力抓好“兩個突出”,一是突出無縫隙管理,控制和監督涵蓋所有的財政性資金,貫穿財政資金流動的全過程;二是突出預算管理,所有財政資金原則上均要編制預算,無預算不辦理撥款,預算的執行和監督要圍繞預算展開,同時對預算工作進行評價和反饋。
《辦法》明確了管理程序和各部門職責。對財政管理資金按預算編制和審批、國庫集中支付、項目支出績效預算等程序進行控制和監督。財政管理資金內部控制和監督工作由內控與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小組成員由局領導組成,并對預算科、國庫科、其他業務科室和財政監督局的職責作了明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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