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審計局在2008年財政同級審中發現,部分企業存在征地多稅收貢獻少、隱性轉讓工業用地等情況,為此審計調查報告向瑞安市政府提出了“建立土地資源配置后續績效評價機制,力促工業用地項目的落實到位,改變企業(集團)對土地資源增值的強烈預期,杜絕工業用地圈而不用現象和土地隱性轉讓行為的發生,使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的建議。目前該建議已得到瑞安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在《關于印發2009年瑞安市工業經濟工作要點的通知》中專題組織開展“工業低產田改造提升”行動。
由市經貿局牽頭,國土、國稅、地稅、統計等部門配合,對經濟開發區、汽摩配產業基地北區建區以來通過協議出讓或公開出讓的工業用地,各鄉鎮功能區1999年1月1日以來政府協議出讓或公開出讓的工業用地產出效益進行全面調查評估,分行業確定最低畝均稅收和畝均產值標準,對達不到標準的企業,列入“工業低產田”名單,采取措施,督促其改造提升。對現有用地未全部利用企業,閑置用地必須在年內開工建設;對已建廠房未利用充分企業,促成閑置廠房與優勢項目合作或出租,提升企業產能;對“兩高一低”型(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業,引導實施產業的騰籠換鳥,提高產出效率;對土地已利用充分,但產值、稅收嚴重瞞報、不報的企業,通過開展統計執法、稅收評估,促其規范;要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強化工業用地供后監管,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圈地、炒地行為。(黃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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