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江都市審計局與該市紀檢監察機關按照“緊密合作、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優勢互補”的原則,成立了協作配合聯席會議小組,并聯合制定了《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部門加強協作配合的暫行規定》,建立了五項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工作計劃互通機制。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應在計劃確定后5日內將擬審計對象名單、擬監察對象名單、重點監察項目、重點監察單位及開展時間等項目做到相互通告,便于雙方統籌安排工作。二是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審計部門應主動到紀檢監察機關了解與被審對象、審計內容相關聯的信訪內容、調查結果等相關信息;紀檢監察機關也可根據需要向審計部門了解相關信息、審計報告情況等。三是建立協助配合工作機制。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雙方可根據對方申請,參與對方相關業務活動,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優勢,協助對方開展工作。四是建立工作成果反饋機制。審計部門在5日內將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審計報告及時抄送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發現被查對象相關問題需移送審計部門處理、處罰的,也應及時移送審計部門處理。五是建立跟蹤回訪共建機制。根據審計部門提出的審計建議,紀檢監察機關可聯合審計部門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求被審計對象進行整改,并深入分析原因,進一步完善部門權力內控制度。(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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