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了《關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監督方案》,明確要求解放區人民政府、山陽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審計機關做好跟蹤審計,確保項目建設規范運作、順利實施。 明確跟蹤審計范圍和重點。按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必須“百分之百”監督到位的要求,此次跟蹤審計涵蓋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竣工決算階段的經濟活動,審計對象涉及主管部門和設計、勘查、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跟蹤審計重點一是檢查項目審批文件、各種許可辦理、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執行、招投標過程、合同條款簽訂、資金來源到位及使用等情況;二是檢查安置小區、綠化、道路等合同履行、概預算執行、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進度款撥付、工程投資完成、形象面貌和實物工程量完成、隱蔽工程量、設計變更及價款調整、合同外工程內容、施工現場簽證、設備材料采購價格、建設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三是檢查建安工程投資及工程結算價款、工程設備及庫存材料處置、工程待攤投資支出等情況。 明確項目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加強協調配合。一是投資計劃下達部門要將項目投資計劃及時抄送市審計局。二是納入跟蹤審計的建設單位應當從項目立項起,及時向市審計局報送相關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三是建設單位要主動邀請跟蹤審計人員參加與項目有關的重要會議和參與工程建設中包括征地拆遷補償、標底編制、招投標、合同簽訂、材料價格確定、工程采購、現場簽證、設計變更、竣工驗收等重要工作。四是對于設計變更、隱蔽工程、材料價格等事后求證難的事項,應由審計人員在事中監督,以取得工程結算審計證據。 明確審計結論作為工程價款結算依據。承擔項目任務的單位必須按《焦作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暫行規定》(市政府令第69號)要求,把國家審計條款納入建設合同,在工程承發包合同或相關補充協議條款中應明確約定“工程竣工決算須經審計機關審計后方可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并以審計結論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等內容,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全面運用。有關建設單位負責人、主管部門和合同審查單位必須統一認識,嚴格把關。(謝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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