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在長春召開。省委組織部、省紀檢委、省審計廳、省國資委、省公務員管理局等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共二十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集中討論了《關于加強和改進省管干部任職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 吉林省領導干部任職前審計工作已經開展了近三年的時間,先后對150多名領導干部進進行了任職前審計,在探索監督關口前移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在服務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發揮了重要參考作用,在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方式方法方面做了有益嘗試,各級領導干部對此越來越重視,社會各界對此越來越關注。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省領導干部任職前審計工作,有關部門擬訂了《關于加強和改進省管干部任職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提交會議討論。與會人員就任職前審計的對象、重點審計內容、經濟責任的劃分、審計結果的利用等問題展開了充分的討論,待進一步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并修改完善后發布試行。
2008年,吉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強化權力監督制約為目標,以任前、任中、離任審計為組織方式,以領導干部的經濟決策權、管理權、執行權和自身廉政建設為重點內容,積極穩妥地發展和推進,全年共審計1200個單位,1224名經濟責任人,查出違規金額16.6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6.6億元,損失浪費金額649萬元,在促進黨委政府宏觀決策、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省委書記王岷同志對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先后兩次對經濟責任審計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越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越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董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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