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推行審計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機制,以行政管理目標為導向,以行政責任制為基礎,以問責制為載體, 以獎懲制度為手段,通過層層簽訂《審計工作目標責任管理責任書》,年底組織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檢測,嚴格兌現獎懲,促使州、縣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為審計工作提供保障;審計機關不斷改進自身行為,努力創造工作佳績;在全社會營造支持審計,配合審計,自覺接受審計監督的良好氛圍。
據悉,2008年,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州州委、州政府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加強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州委、州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實行審計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州與縣市都應根據州委州政府和省審計廳的總體部署簽訂審計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界定州、縣市政府和審計機關的責任,實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制、限時辦結制,嚴格檢查,嚴格考核,做到賞罰分明?!睘榇?,州政府常務會議決定認真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審計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從機制上加快實現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的目標。
目前,州政府與各縣市政府,州政府與州審計局,州審計局與縣市審計局的審計工作目標責任書已經簽訂,縣市政府與縣市審計局,州、縣市審計局與內部職能部門的審計工作目標責任書正在簽訂之中。責任書對中央擴大內需資金管理使用的跟蹤審計監督;州委、州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下達的年度工作計劃,審計項目的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情況、經費保障;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面、整改率;縣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審計工作;縣市審計局領導班子配備;審計機關干部教育、培養,學習培訓、業務建設;審計機關工作經費和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外勤經費,專項審計經費、審計業務費、培訓經費、審計網絡運行維護費保障; 全面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審計人員執行“八不準”審計紀律等,作了明確界定,州、縣市人民政府對完成審計目標負有總體責任,縣市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縣市長為直接責任人,審計局長為具體責任人。州政府已經明確要求州政府督察室牽頭,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專項督察,年度終了,由州人民政府督察室牽頭,州監察局、財政局、法制局、審計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組成若干考核、檢測小組,對責任書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審核、確認后,報告州政府,州政府將嚴格兌現獎懲。(張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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