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揚州市審計局積極創新審計執法管理措施,不斷探索執法質量提升途徑,有效地推進了依法審計工作。
創新審計執法學習培訓形式。除積極參加市法制辦組織的行政法規學習培訓外,針對審計部門的工作特點,重點對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審計署6號和7號令等頒布或修訂的財經審計法律法規,以及審計執法中經常運用的營業稅、房產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會計法、相關行業會計制度進行了重點學習,并由法制機構梳理歸納相關要點,實行了每季度測評制度,較好地引導審計人員及時掌握和消化了審計執法法規新變化和新要求。
創新審計執法控制管理措施。根據市法制辦和省審計廳法制工作要求,深入學習貫徹《審計法》和審計署六號令,在印發的全市審計機關審計法制工作意見和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工作方案中,強調了七個關鍵環節執法質量控制的要求,制定了審前調查、方案制定、證據搜集、日記記載、報告編制和審計復核、外聘人員參審管理等審計執法操作規范化制度,匯編了審計執法質量控制文件,加強了對審前、審中執法質量的控制管理。
創新審計執法質量考評途徑。建立健全了年終優秀審計項目評比和日常審計執法質量檢查工作機制,并重點對優秀審前調查報告、優秀審計實施方案、優秀審計日記、優秀審計報告提出了考核評比要求。在審計執法考評工作中,積極貫徹落實市法制辦和省審計廳最新執法精神,以高標準、嚴要求檢閱和考評審計項目質量,組織人員對全市審計執法質量進行全面檢查,既掌握全市審計機關執法質量情況,也交流經驗開拓了縣(市、區)審計法制人員的眼界,并召開專題通報會議,通報了全市審計機關項目評優和質量檢查結果,在肯定審計執法工作成績的同時,重點分析了存在問題的主客觀原因,提出了改進審計執法管理控制的工作措施。(蔡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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