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省南江縣審計局采取“五項監督”措施,對內部審計工作開展卓有成效的監督。
一是監督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和配備內審人員。根據實際確定設置內審機構和配備人員的標準,并進行考核,運用行政、經濟手段進行督促落實。
二是監督建立完善內審工作制度。主要是考核內審工作計劃是否符合部門、單位的實際,內審工作計劃完成的情況如何。內審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內審的必審制度、審簽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是否真正建立和完善。
三是監督內審工作質量。主要監督內部審計是否執行審計程序、內審工作內容的深度、內審結論落實效果、內審文書和檔案是否規范,內審為經濟工作服務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如何。
四是監督內審人員遵守職業道德。重點是看工作中是否客觀公正、依法審計。
五是監督內審人員提高業務素質。對內審人員不斷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特別是對審計范圍廣、內容多、任務重的部門、單位內審人員在業務技能、人員結構、年齡層次上會同部門、單位進行選拔培養,不斷調整、充實內審人員,使之盡快適應工作需要,服務經濟發展。(楊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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