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合肥市2008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在市政務中心召開,市紀檢監察、組織、檢察等13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出席會議。會議聽取并通過了合肥市審計局關于2008年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和2009年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安排的匯報,重點審議并通過了《合肥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暫行辦法》以及關于制定領導干部離任交接制度的計劃。
會議充分肯定了近年來合肥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的成績,認為研究與制定評價辦法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的需要,體現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精神。會議討論認為,評價辦法已基本成熟,可結合配套制定的實施細則和分類考核標準試行后,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考核評價體系。會議建議審計部門盡快擬定領導干部離任交接制度的具體操作辦法,與組織、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會議指出,做好新時期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一要進一步提高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認識,搞好審計監督;二要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突出工作重點,重點關注新農村建設、民生工程、土地轉讓、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問題,促進國家重大宏觀經濟政策貫徹落實,引導和促使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展的觀念;三要建立健全監督責任機制和成果運用機制,實現監督的全方位覆蓋,要堅持把經濟責任審計與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結合起來,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結合起來,與體制、機制的建立與完善結合起來;四要繼續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建設,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成效;五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水平。(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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