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近日,安徽省阜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委組織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審計局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阜陽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暫行辦法(試行)》。
該《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安徽省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暫行辦法》及阜陽市的實際情況制定。其特點是:一將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黨政領導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職)以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融合在一個辦法中出臺,避免了重復出臺不同行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辦法;二加大了對審計結果報告運用的檢查力度,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辦法》建立了定期檢查制度,每年由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安排不少于兩次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的專項檢查,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辦法,并要形成專題檢查報告;三增加了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公告的規定,《辦法》規定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通過政府或部門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多種方式,適時向社會公告。(韓 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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