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湖縣審計局加強AO運用,鼓勵審計人員在項目審計過程中使用現場審計實施系統(AO)軟件,使之成為了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的得力助手,凡是取得成果的給予500元現金獎勵。
AO全稱為現場審計實施系統,它將審計署的六號令融入到其中,利用該軟件進行審計,能夠對審計項目質量進行全方位的控制。其主要特點:一是利用AO系統進行數據篩選和比對分析后,能夠查出諸多手工難以查出、甚至無法查出的問題,節省大量時間,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二是利用現場審計實施系統特有的模板能夠使審計證據、審計日記、審計底稿得到統一,保證了審計項目檔案的規范化;三是通過對AO系統“專家經驗”、“審計師經驗”、“審計方法”等學習借鑒,能夠進一步優化計算機審計方法;四是利用AO軟件的“審計底稿”功能,設定了審計日記、審計底稿、審計證據的格式、內容、相互勾稽關系,減少了審計文稿的抄寫量和錯誤率。
目前,該局審計人員普遍反映自從使用現場審計實施系統開展審計工作以來,確實起到了提高審計質量、鍛煉審計隊伍的目的,對降低審計成本、防范審計風險和提高工作效率都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才登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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