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推進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今年以來,山東省泰安市審計局強化措施全面規范審計執法行為,提高依法審計水平和審計質量。
一、加強執法制度建設,確保審計執法責任落實。年初,對目前審計部門執行的執法依據進行了系統梳理,并對梳理結果進行科學分類、合理編排。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對審計處罰自由裁量權進行了規范,對審計處罰標準進行了細化,下發執行并對外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制訂了《泰安市審計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詳細界定了6種人員的38種審計執法責任,將法定職權分解落實到各個執法科室和執法人員,責任到人。同時修訂完善了《泰安市審計局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辦法》、《泰安市審計局審計項目考核辦法》,強化約束激勵機制,促進了執法責任的落實。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夯實審計執法基礎。一是建立執法人員檔案,加強執法隊伍管理。對現有審計執法人員建立了文書檔案和電子檔案,對執法人員的相關信息逐項登記,統一管理。并于今年7月份完成了行政執法證件更換工作,對行政執法證實行IC卡化管理,確保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和連續性。二是采取舉辦審計法制培訓班、審計法律法規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強法制培訓。今年4月份,連續舉辦兩期審計法制培訓班,組織市局全體審計人員和縣市區審計骨干參加培訓。聘請專家授課,實行閉卷考試,張榜公布成績,系統學習了《審計法》、《預算法》、《行政處罰法》、《企業會計準則》等10部法律法規,審計人員的執法意識和法制水平明顯提高。三是積極創造條件,選派業務骨干到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跟項目學習鍛煉。先后選派5人參加了濟南特派辦組織的稅收審計調查、財政收支審計調查及對華夏銀行的審計,審計人員的執法實戰能力進一步提高。
三、加強執法規范建設,提高審計質量。一是不斷健全完善了審計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結合審計工作實際,串編了《常規審計項目基本審計程序》,制定了《關于規范審計業務若干事項的試行意見》、《關于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有關事項的試行意見》等制度規范。對審計項目的每個環節都提出明確要求,確定每個環節的工作目標、工作步驟、質量要求和相應責任。二是把審計復核作為審計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來抓,市局辦理的審計業務事項,無論是審計項目還是非審計項目,均納入審計復核范圍;復核內容在《復核準則》規定范圍的基礎上,擴大到審計文書、審計決定落實等影響審計業務質量的所有方面,確保了審計執法質量。三是制定了《泰安市審計局業務審定會工作規程》,堅持審計業務集體決策,增強了決策的民主化、公開化,使處罰事項合法、處罰標準統一、處罰程序公正。四是加強審計業務質量監督指導,對局屬各科室和縣市區局完成的審計項目,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下發檢查通報,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了審計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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