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遼寧省錦州市審計局不斷加強審計法制建設,探索規范審計權力運行機制,實施了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促效率、以公開促廉政為目標的“陽光審計”工程,并通過不斷提高內控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實用性和有效性,激發審計活力、提高監督效能,促進了審計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引入社會監督機制,采取雙向制衡、公開運行的方式,實現陽光審計作業,防止“審計權力利益化”。該局為實現審計監督效能的最大化,采取了三項措施解決“審計監督別人,誰來監督審計”的問題。一是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利用新聞媒體公示了2007年年度審計計劃。二是實行審計組“動態組合”模式。審計組打破常規的按處室組織審計的形式,成員由全局集中統一調配,有效避免了審計組成員固定、審計對象固定所帶來的“熟面孔老單位,執法不嚴、執法不廉”等問題的產生。三是實行審計項目跟蹤回訪制度。該局對2007年82戶被審計單位跟蹤回訪的結果表明,審計工作紀律得到切實執行。
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積極營造和諧健康的執法環境,實現陽光審計處理,防止“審計操作暗箱化”。一是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該局先后制發了26個規范性文件,在審計作業中著力推行三級復核制度,并通過局域網進行審計文書質量的程序化控制,建立了完善的內控制度體系。二是實行審計事項業務會議審定制度,實現審計處理處罰的陽光化。成立了審計事項審定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審計處理處罰事項,增強了透明度,避免了隨意性,從根本上確保了審計檢查權、處理權的客觀、公正和嚴明。
三、以開放的思維,積極推動審計成果轉化,實行審計結果公告,防止“審計結果神秘化”。 該局積極推動審計成果的利用與轉化,將關單棚戶區住宅開發、2006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城市南擴重大建設項目稅費等審計項目的結果在市五大班子、市直各部門、各事業單位、各縣區范圍內進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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