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政協巫山縣笫八屆二次全會上,縣政協委員毛勇針對近年來審計工作中,部分被審計單位不認真執行審計決定,相關職能部門配合不密切,以及審計機關跟蹤督促措施乏力,審計結果運用不充分,影響審計工作成效發揮等問題,提出《充分利用審計結果,推進干部作風建設》的提案。該提案被列為巫山縣政協2008年第1號提案,由縣委書記管洪親自督辦。提案的內容為:
一、進一步加大審計決定執行的督辦力度??h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運用行政管理權強力約束政府所屬部門及鄉鎮,擺正位置,接受監督,不折不扣地執行審計決定。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要及時啟動行政效能監察,實施行政問責制。對已造成不可逆轉的違紀、違規行為的,在堅決追究責任人的行政紀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同時,積極籌措資金幫助整改。
二、加大審計結果的運用力度。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尊重審計結果,并將其運用到干部提拔任用及日常管理中,對審計發現的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絕不提拔重用,對有違規行為的人員要加強教育,督促整改;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部門對審計機關移交的案件線索要及時調查,對發現的違紀違法案件要堅決查處;財政部門要采取包括凍結撥款、削減預算在內的強硬手段,配合審計機關執行審計決定,對屢次違規的單位要實行重點監控,確保國有資產安全。
三、加大審計決定執行的跟蹤監督力度。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單位和個人,審計機關要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并與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運用綜合手段和措施,督促審計決定執行到位。同時,要針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帶苗頭性、普遍性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積極采取預防措施,提出審計建議,防微杜漸,舉一反三,遏制違規、違法行為的漫延。
四、加大機關作風建設力度。一是強化黨員領導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自律意識,增強執紀執法的自覺性;二是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項目投資、招投標、部門財務等管理制度,規范操作程序,增強“免疫力”;三是強化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建設,真正把調研評估、專家論證、征求意見、民主討論、慎重決策等環節落到實處,把“一把手”、“一支筆”置于嚴格的制度監督之下和規范的程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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