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審計廳印發《2021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指導全省各級內審機構全面有效履行職責、提升內部審計監督效能,促進各級審計機關加強對內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要點》首先明確,堅持黨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審計工作的政治屬性。各級審計機關要進一步推動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黨組織、董事會(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的體制機制,各單位要建立內部審計工作報告制度,確保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內部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
《要點》指出,內部審計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是促進本單位實現目標、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反腐倡廉。內部審計機構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始終把圍繞中心、服務改革發展大局作為首要標準,把實事求是作為基本遵循,把開拓創新作為根本動力,把提升成果層次作為關鍵路徑,把加強隊伍建設作為重要保障。
《要點》要求,內部審計工作要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全省“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促進權力規范運行等,統籌安排工作計劃,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經濟責任、本單位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重大建設項目提質增效等五方面開展內部審計,有效發揮職能作用,服務改革發展。同時,認真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和程序,加大容錯糾錯實踐力度。
為激活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全面履行職責,推動內部審計從“有沒有”向“優不優”轉變,打造內部審計精品工程,《要點》首次提出開展內部審計“六個一”試點單位創建活動,從機構設置、工作機制、隊伍建設、流程規范、信息化建設、溝通協作等六個方面開展綜合評價,并印發了“六個一”創建辦法。
《要點》還就推進形成內部審計高質量發展體系、內部審計統計調查、統籌利用內部審計力量、推進內部審計成果運用和共享、加強內部審計人員培訓等工作進行了明確。
根據《要點》安排,各級審計機關將采取日常監督、結合審計項目監督、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各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質量等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并將內部審計工作落實、實施效果納入國家審計監督和評價范圍。(馮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