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審計廳和自然資源廳聯合下發《廣西自然資源執法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協作機制》(以下簡稱《協作機制》)。雙方在開展工作協作,進一步提高自然資源執法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質量、效能等方面取得共識,通過建立協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工作配合,促進審計監督和自然資源執法監督的有機貫通,形成監督合力,切實為推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建設作出貢獻。
《協作機制》明確了自然資源廳將全區自然資源年度衛片執法、專項執法工作和自然資源部年度執法督察重點任務安排等重大事項抄送審計廳,為審計廳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提供相關數據、資料等方面協助,由自然資源廳負責、審計廳參與建立支撐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基礎信息數據平臺,在自然資源執法發現和查處違法違規占用自然資源、破壞生態或違反規定使用相關資金的重大線索和案件及時通報審計廳,及時研究、督促整改審計廳在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發現的自然資源管理相關問題和提出的相關建議等;審計廳在提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涉及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的審計工作計劃或項目安排建議時,應與自然資源廳及時溝通并在相關計劃或項目安排確定后以適當方式告知,對自然資源廳開展的重大專項工作、重大違法案件查處、掛牌督辦等工作,審計廳要在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予以支持、協助,審計發現的有關地方涉及自然資源管理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通報自然資源廳等。
《協作機制》還就推進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成果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結果互相運用、日常聯絡對接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和安排。(蒙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