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審計廳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審計工作會議精神,聚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聚焦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奮力推進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新發展。
一是強化監督,突出重點,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與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密切聯系起來。重點分析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或單位重要區域水體、大氣、土壤等污染情況及保護措施,分析相關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項目管理、政策制定與落實情況,揭示資金分散、項目重復、政策不到位等問題,同時將整改問題作為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重要內容。
二是推進落實,促進發展,突出對領導干部及主要部門的審計監督,揭示相關責任不明確、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推動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促進全面客觀認識、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發展責任和生態文明建設責任情況,促進推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協同發展。
三是協調配合,完善制度,保障經濟責任聯席會議協調機制暢通有序運轉。積極推動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財政等部門加強協調,提高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推動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本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任前經濟責任告知辦法(試行)》,將經濟責任審計的標準、規范融入到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和各環節。
四是落實“六?!比蝿?,發揮作用。認真分析各地區、各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在體制機制改革、市場和安全生產監管等方面的職責履行情況,揭示部分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重建設、輕利用”、政策不完善、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促進領導干部深入貫徹落實“六?!比蝿?,服務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李巖林 史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