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審計監督體系建設,規范全市審計機關核查社會審計報告工作,近期,重慶市審計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近幾年核查工作實踐經驗,研究制定《重慶市審計機關核查社會審計報告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依法、規范、高效開展核查工作。
一是依法確定核查對象及實施方式?!兑幎ā犯鶕徲嫹ê汀吨貞c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核查對象界定為社會審計機構為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審計(核)報告、工程造價咨詢報告等業務文書,厘清核查權力邊界。同時,根據審計法實施條例規定,明確核查工作應當結合國家審計項目開展,禁止單獨立項開展核查或者自行選取社會審計機構開展審計報告核查工作。
二是依法規范核查工作程序?!兑幎ā访鞔_,核查工作由審計組結合審計項目同步開展,進一步細化制定審計方案、審計實施、法規審理、審計報告、立卷歸檔等環節的核查內容,對核查取證、征求意見、復核審理、移送處理等主要工作程序進行統一規范,提升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依法劃分部門工作職責?!兑幎ā芬?,內部審計指導監督部門對核查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和協助,審計業務部門進行核查取證、法規審理部門進行審理的職責分工,既整合力量,又避免重復勞動,提高核查工作質效。(曾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