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為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作用,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出臺《關于建立審計監督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確定了與縣檢察院協作配合工作機制。
一是對口聯系機制??h審計局確定法規審理科、縣檢察院確定第五檢察部為協作配合對口聯系部門,負責日常聯絡、信息通報、線索移送、聯席會議等工作,同時分別確定一名工作聯絡人員。
二是信息通報機制。雙方每半年通報互涉的重大工作部署、相關政策執行及制度建設情況,實現政策文件、法律法規、典型事例案例等資源共享。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是線索移送機制??h審計局及時向縣檢察院移送導致資源環境或國有資產等遭受侵害的違法行為相關線索;縣檢察院發現屬于審計機關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線索及時移送縣審計局。移送單位制作書面移送函,同時附送相關證據材料,接收單位及時進行審查并書面反饋辦理結果。
四是辦案協作機制。雙方在履職過程中,涉及對方專業領域知識時,可商請對方提供專業支持,提升辦案質效。
五是聯合行動機制。雙方在履職過程中及時會商生態資源破壞、水體污染、土地出讓金、稅收、人防建設費、財政補貼、行政罰款等領域發現的案件線索,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聯合開展專項行動。
六是培訓協作機制。雙方互派業務骨干掛職鍛煉,定期開展業務交流、崗位培訓等活動,互相學習借鑒,提升雙方人員綜合能力。(王晨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