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淮安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采納審計建議,印發《關于做好旅游紓困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為支持和幫助疫情期間經營困難的旅游實體渡過難關、平穩健康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今年3月,淮安市審計局在對2019年市級旅游專項引導資金審計調查中發現,專項資金存在使用效率低、對旅游實體獎補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對此,審計建議,結合當前應對疫情工作部署和企業復工復產存在困難,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優化扶持政策,充分發揮旅游引導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
該市文廣旅游局高度重視審計建議,積極落實整改,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出臺了《關于做好旅游紓困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項目申報企業須依法依規經營,積極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申報項目原則上為2019年1月1日之后新建、續建或完工景區景點類旅游項目,補貼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補貼上限為30萬元。
《通知》還明確了涉旅企事業單位的申報條件和申報要求、申報程序等,進一步優化了資金申報審核流程,切實減輕了疫情對全市旅游企業的沖擊,全力支持旅游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趙婉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