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山西省審計廳持續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建設,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業務操作指南,審計工作規范化得到有效提升,近期,又相繼出臺了《山西省審計廳審核復核審理工作管理辦法》《山西省審計廳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疑點線索庫管理辦法(試行)》和《山西省審計機關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辦法》3項制度,推動審計質量不斷提升,切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一是以提高審計質量為目標,規范審核復核審理行為。進一步明確了審核復核審理的范圍、原則和標準,厘清了審計組組長、審計項目實施單位、牽頭業務處室、審理處等部門的責任,細化了各部門在審核復核審理過程中應重點關注的內容和事項,優化了審計項目重要文稿的審批流程,為規范審計項目審核復核審理提供了行為準則。
二是以履行審計職責為宗旨,加強審計疑點線索管理。建立審計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疑點線索庫,對黨員干部涉嫌違反黨紀或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被審計單位涉嫌嚴重違反財經法規但暫不具備移送條件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疑點線索實行統一管理,明確了疑點線索上報、審核、登記、查閱、分配、核查、核銷的具體要求和流程,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三是以推動審計成果轉化為引領,打造優秀審計項目。明確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條件,細化評選標準,將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范運行、促進反腐倡廉作為評選優秀審計項目的重要參評標準,評選結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增強精品意識,提升審計項目質量水平推動審計成果轉化,切實發揮審計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作用。(俞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