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該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寧波市審計局立足投資審計轉型,圍繞全面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協同營造市場公平環境的又一審計成果。
2019年,寧波市審計局在公共投資項目審計中重點關注了項目的招標投標情況。審計發現,市本級公共投資項目招投標制度基本得到落實,交易程序日趨規范,但在相關主管部門共享互通誠信數據不夠充分、交易監管偏重于申報流程和投標環節,標后監管存在盲區、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缺乏威懾,失信懲戒力度不夠等方面還存在短板。寧波市審計局向市政府報送信息提出“加強監管頂層設計,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法律體系建設、推進大數據平臺建設,加強系統數據共享、完善失信信息整合機制,加強失信懲戒力度”等審計建議,市政府領導對報送的信息、相關部門整改落實的情況報告均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積極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地方立法,不斷優化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管體系。
該《條例》以制度創新為突破口,對管理職責分工、交易平臺建設、交易目錄管理、交易基本原則、交易程序、監管機制、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明確建立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庫,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實行依法聯合懲戒等,寧波市將成為全國第一個實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集中監管和其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共同監管相結合模式的城市。(章婭玲 張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