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切實規范審計組和審計人員的審計現場行為,四川省樂山市審計局出臺《樂山市審計機關審計現場管理和監督檢查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對審計組的現場審計活動從業務行為、紀律執行、檢查評價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從布置審計任務、獲取審計資料、收集審計證據、召開現場會議、交換審計意見等環節,對審計組進入被審計單位開始工作至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結果文書期間執行審計業務及相關事項的一系列現場活動提出了明確要求。對審計現場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出明確要求,規定各審計組應當設立廉政監督員,協助審計組組長抓好審計現場各項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監督審計人員執行廉潔從審紀律規定和記錄干預審計工作的行為。同時,對符合設立臨時黨組織的審計組應成立臨時黨組織,嚴格按照黨建工作規范,履行好審計組黨建相應職責。對審計組執行審計業務及相關事項,以及遵守各項紀律規定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評判等工作做出了規定,明確了監督檢查的重點、頻次和通報程序。
《辦法》的出臺對于進一步強化審計現場管理責任落實、提高審計工作質效具有重要作用,為實現審計現場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