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初至5月底,遼寧省遼陽市審計局集中開展了市縣兩級審計機關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在審計范圍上,實現了市縣兩級一級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的目標。
由于本次審計工作任務重、時間緊,現場審計和法規審理時間均十分有限。為了不影響全局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審計工作任務,該局法規審理部門克服人員少的困難,僅用8天時間就完成了全部審計項目的審理工作,并提出審理意見60余條,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充分發揮審理效能。根據基層調研結果和審計業務需求,法規審理部門對預算執行審計常見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編寫定性處理處罰依據匯編,供市縣兩級審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參考使用,極大地節省了業務人員查找法律法規的時間。對審計發現的共性問題擬定統一處理原則,確保同類問題、同性質問題定性、處理、評價、定責及適用法規的一致性。同時,進一步強化市級審計機關對區級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力度。
二是規范了法制審理程序,提高法規審理和業務質量檢查效率。審計開始前,法規審理部門提早編制《法制審理報送資料清單》《審計發現問題統計表》,下發到各審計組,并要求在報送審理時連同業務資料一并上報。此作法不僅提高了審理工作的效率,同時起到敦促審計組自檢自查作用,極大減少了常見審計質量問題的發生。法規部門還細化了省審計廳下發的《市級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質量考核標準》,按業務質量問題性質分為審計程序、審計實施方案、審計證據、審計記錄、審計結果類文書等5大項10小項,將法制審理與業務質量檢查工作相結合,在檢查結束后向審計組出具《審計業務質量檢查單》,提醒審計組及時糾正業務質量問題。
三是采取交叉審理方式,保證檢查質量和處理結果公正準確。交叉審理的優勢在于避免思維定式,促進審理人員從不同側重點去發現問題。要求同一個審計項目至少2名以上的審理人員從事實證據、審計程序、手續、定性處理等方面進行把關。針對審計項目業務質量突出的部分,前一審理人提醒后續審理人員著重檢查。對審計證據不充分和定性處理依據不足的,及時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建議。(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