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做好預算執行審計“下半場”文章,建立健全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工作機制,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確保審計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全面提高審計整改工作質量和效果,近日,遼寧省沈陽市審計局和沈陽市財政局建立了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工作定期聯席會商制度,規定每年聯席會商不少于6次。
該聯席會商制度的工作職責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下,研究解決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強聯合檢查和監督管理,研究商定審計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協調推進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全面整改到位,促進審計機關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該制度規定了聯席會商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執行審計整改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需在體制機制方面加以研究解決的問題、需要多部門協調聯動解決的問題、市人大財經委關于預算執行審計及審計整改中有關指示精神需要各部門協調配合落實的和其他需要協調研究解決的問題。該制度要求各聯席會商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審計整改工作的有關問題,認真落實經聯席會商確定并布置的工作任務,按要求準時向聯席會商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各成員之間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商的作用。
該制度對聯席會商結果的運用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有關單位對聯席會商形成的決定,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完成情況函告沈陽市審計局;財政、審計部門要嚴格督促落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對拒絕落實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門,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政府有關部門,嚴肅追責問責。(駱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