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印發《關于進一步采取超常規舉措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目標的實施意見》,提出超常規推動投資、消費、招商、產業園區發展等43條舉措,要求把時間搶回來、損失補回來、影響的工期奪回來,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海南省審計廳及時跟進,出臺《關于加強審計監督促進省委省政府超常規舉措落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全省審計機關作為黨的政治機關和宏觀管理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調整工作重心,舉全省審計機關之力,有重點、分階段開展超常規舉措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發揮審計保障和監督作用。
《實施意見》明確,將其中22條舉措納入審計監督視野,占超常規舉措的51%,分別對超常規推動投資、超常規推動消費、超常規推動招商、超常規推動園區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科教產業方面超常規舉措、超常規抓好“三農”工作、用地用海和優化環保超常規舉措、涉企超常規舉措、住房保障和穩就業超常規舉措等9個方面開展跟蹤審計,并專項組織貧困勞動力零就業家庭清零情況審計調查。
《實施意見》要求,要運用“魔方思維”,發揮審計“兩統籌”作用,加強與審計署深圳特派辦以及市縣審計機關的“三級聯動”。充分借助政策跟蹤審計、財政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平臺,開展“嵌入融合式”審計,實現一審多果、一果多用。要到年底前,對10個政策跟蹤專題事項(項目)分季度持續跟蹤審計,必要時還可延長至2021年上半年,納入審計業務年度計劃管理。
《實施意見》還提出,針對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審計機關將用新要求新標準開展監督評價,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和《海南省審計廳建立審計容錯免責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有關規定,既要揭露虛假超常規、借超常規舉措實施違法違規行為的問題,更要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更好發揮審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的服務保障作用。(林莉)